“大丫口煤矿敢再排煤溴水,污染农田,咱们就告到环保法庭,让它破产关闭。”看着被污染的扎佐河,贵阳市扎佐镇村民坚定地说。经村民抗议协调,目前,大丫口煤矿投入200多万元进行污水处理。
虽然村民没有提起诉讼,但一句“告到环保法庭”,却让贵阳市环保法庭庭长蔡明激动不已。蔡明介绍,挂牌10个月,环保法庭已受理各类环保案件近90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极大的威慑。
然而,在环保法庭日常工作中,蔡明和同事们也有不少困惑。
成效逐步彰显
2007年12月28日,由清镇市检察院向清镇市法院提起公诉,环保法庭审理了朗学友盗伐环城林带林木一案,并当庭判决,判朗学友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1000元,并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6300余元,同时在案发地补种树苗145株。
去年12月27日,贵阳市环境保护法庭审理成立以来第一个跨区域环境违法案件,依法判决贵州天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3个月内排除磷石膏矿渣对环境的侵害。案件宣判后,环保法庭5次召开协调会,立足天峰公司企业实际,督促执行判决。环保法庭还为企业争取到上百万环保帮扶资金。
遭遇诸多困难
目前,环保法庭受理的近90件案件中,85%是森林违法,涉及水环境污染案件只占5%,与当初环保法庭为“水”而成立的初衷,以及贵阳市水污染的现状,极不相称。
“不告不理,依据法律,法庭不能主动去找案件。”蔡明说,环保法庭之所以有案可审,主要案源来自森林违法案件。要增加案源,需要环保法庭、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可是,行政部门也有一肚子苦水。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帅江副局长直言,对辖区以外的污染企业,可以去环保法庭告,但辖区内的,将不轻易采用诉讼途径去解决,除非各种行政手段都穷尽。因为采用诉讼途径,就表明职能监管部门不作为。
环保案件量刑难,也困扰着环保法庭。蔡明介绍,据调查,1997年我国新刑法规定了环境污染罪,但至今全国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也只有几十起,而且,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侧重于污染防治,很少涉及自然资源保护,有关土壤污染、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还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