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略阳县徐家坪镇上坪村的140户人家的房屋在地震中毁坏,594人无家可归。该县在天津有关方面的支援下,为上坪村建起了高档别墅,并把其作为灾后农村永久性住房的示范点和“样板村”。但造价高昂的别墅式楼房,即使有国家的部分补贴,贫困的灾民也无法交齐差价。而负责兴建别墅的陕西兴州建筑装潢公司尽管面临着工期紧张和赔钱建设的困境,也只能勉力为之。因为这是县里交给的“政治任务”(《中国经济时报》11月25日)。
面对“放在汉中郊区就能卖个别墅价格”的高档“永久性住房”,受灾群众却表示只能住在现在使用的帐篷里。有关领导的满腔“热情”遭到了受灾群众的冷遇,还不得已准备“在城市建设中弥补建筑公司的损失”。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多方面都感到尴尬的无奈现实。
经过大地震的重创,原本不富裕的农民们的生活无疑雪上加霜,尽管有国家拨付的救灾资金和对口支援地区以及全国人民的捐赠救助,但这些帮助都只能是救急不救穷的。在这种情况下,由当地政府主导的灾后重建工作理应以恢复灾区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至于农民的住房,应该在保证建筑质量和抗震能力的前提下,以实用为主要目的,以农民能“住得起”为原则,这也可算是灾区重建的“经济适用房”吧。像目前这样花费巨资兴建高档别墅式的“永久性
住房”,别说农民们无法贷到足够的贷款支付高额房款(贷款只能贷到两三万元,至少还差一半),就是贷到了款住上了别墅,成为房奴的农民们如何安心享受高档别墅的舒适?如此“样板村”怎么能成为其他地方灾后重建的“样板”可以大面积推广?
